部編版六年級上冊道德與法治知識點總結(全冊共11頁).docx
六年級上冊道德與法治每單元知識要點歸納匯總-人教部編版第一單元 我們的守護者1.我們生活在法律中,法律規范著我們的(行為),保護著我們的(權利),協調著人與人之間的(關系)。法律就在我們身邊,時常與我們相伴。2.法律保護了我們的權利。在法律的規定下,我們享有(人生)權,(財產)權,(受教育)權等權利,學習知識、快樂成長。3.法律規定了我們的義務。紀律、道德和法律規范著我們的行為。與紀律、道德不同,法律由國家制定和頒布,具有(強制力)和(權威性)。所有社會成員都要(遵守)法律,依法行使自己的(權利),依法履行自己的(義務)。4.(法律)調整社會關系,保護合法權益,維護公共秩序。大到國家的(政治)生活,小到個人的(家庭)生活,處處都有法律的身影。5.刑法是規定(犯罪)和(刑罰)的法律。刑法規定了什么樣的行為是犯罪,對于犯罪應該給予什么樣的懲罰。刑法懲罰犯罪,保護人權,保衛國家安全,維護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。6.民法是維護人們(日常生活秩序)的主要法律。民法保護了我們的生命、(健康)、(名譽),保護我們的房屋、(用具)、(儲蓄),民法指導人們簽訂和履行合同,調整生產、(貿易)、(消費)等社會關系。7.除了刑法和民法,與我們生活密切相關的還有行政法等法律。行政法約束(行政機關)的權力,督促其履行自己的(職責),管理公共事務,為公眾提供服務。8.在法律的大家庭里,這些不同的法律調整不同領域的社會關系,發揮不同的功能。它們規范著人們的(行為),保障著社會的(生產)、(生活)秩序。9.作為社會生活的基本規則,法律為我們設定了(行為準則),提供了(外部保障),維護著我們的正常生活。10.法律如同指南針,告訴我們行為的(方向)。法律保障我們可以選擇自己的生活;法律督促我們積極承擔起對他人、(社會)和(國家)的責任。11.法律如同尺子,衡量我們行為的(對錯)。合法的行為受到(保護),違法的行為受到(制裁)。當爭議和沖突發生時,國家行政、司法機關依據法律作出公正的處理。12.法律如同武器,是保護我們的堅強盾牌。當我們的合法權益遭受侵害時,要善于運用(法律)武器,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。如果經濟困難,可以通過(法律援助),獲得政府提供的免費法律服務。13.人人依法享有(權利),人人依法履行(義務)。在法律的指引和保護下,個人和家庭快樂、幸福,社會與國家公正、和諧。14.憲法是國家根本法,是制定其他法律的(基礎)和(依據)。它規定了一個國家的根本(制度)和根本(任務),規定了公民所享有的基本(權利)和必須履行的基本(義務)。同時,憲法也規定了行使國家權力的各個國家機關,具有最高的法律(效力)、法律(權威)、法律(地位)。15.我國現行憲法是(1982)年(12)月(4)日頒布的。(2014)年,我國將(12)月(4)日設為國家憲法日,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。國家設立憲法日具要重要意義。16.國家憲法日的設立,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,更是全民的憲法(教育)日、(普及)日、(深化)日,有助于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,憲法至上,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。17.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(中國共產黨)領導中國人民浴血奮斗的結果。國家憲法日的設立,讓憲法意識植根人心,這正是(忠于)憲法、(維護)憲法的具體體現。18.憲法是治國安邦的(總章程),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。人民通過(人民代表大會)制度管理國家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(民主)選舉產生,對人民負責,受人民監督。19.國家憲法日一年只有一天。但是我們對憲法的認識,不能止于這一天。通過豐富多彩的憲法傳宣傳教育活動,我們能更好地(學習)憲法,(了解)憲法。在社會生活中,我們更要做到(遵守)憲法,(維護)憲法,保證憲法實施。20.在法律體系中,憲法與其他法律法規不同,它有著(至高無上)的地位,是國家的(根本)法。樹根給枝葉輸送營養,枝葉在樹根支撐下成長。憲法就如同(樹根),其他法律就好比繁茂的(枝葉)。21.憲法是國家(總章程),規定國家和社會生活中最(重要),最(根本)的問題,其他法律只規定社會生活某些方面的內容。22.在我國,其他法律是根據(憲法)制定的,任何法律不得與憲法相抵觸。23.我國憲法保護公民享有的基本(權利),防止國家機關(濫用權力)。任何公民的享有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的同時,也必須履行憲法規定的基本(義務)。24.一個國家必須有一個最高的法律權威,任何人都必須在這個權威規定的范圍內活動,這個權威就是(憲法)。25.樹立憲法權威,要求我們必須掌握(憲法)知識。了解憲法如何規定國家的根本(制度)、公民的基本(權利)和(義務)以及國家(機構),我們就能體會它在國家和國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,知道它是我們行動的根本(依據)。26.全國各族人民、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、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、各企業從事組織,都必須以(憲法)為根本的活動準則,都沒有超越憲法的特權,一切違反憲法的行為都應該得到(追究)。第二單元 我們是公民1.在家里我們都是孩子,在學校里我們都是(學生),在商場里,我們都是(顧客),我們的身份在不同的場合會發生變化,但是有一個身份是共同的,那就是(公民)。2.公民身份與國家密切相關,標示著個人作為國家成員的資格,即具有某一國(國籍),并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(權利)和承擔(義務)。國籍取得的方式一般有兩種,一種是以(出生方式)取得;二是以(申請加入)的方式取得。凡具有(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)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。3.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,本人出生在中國,具有(中國)國籍。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,本人出生在外國,具有(中國)國籍。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愿意(遵守)中國的憲法和法律,并(具備)一定的條件,可以申請批準加入中國國籍。我國(不承認)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,中國公民具有法定條件的,可以經申請批準(退出)中國國籍。4.為了證明居住在中國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的身份,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,便利公民進行社會活動,維持社會秩序,國家為每個公民確定了(公民身份號碼)每個公民唯一的、終生不變的身份代碼。5.國民身份號碼有(18)位數字組成,各有不同的含義:第1一6位是(地址)碼,第7一14位是(出生日期)碼;第15一17位是(順序)碼;第18位是(校檢)碼,如果校檢碼為10,用(x)代替。6.日常生活中,警察基于履行職責的需求,依法有權查驗居民的(身份)證,我們必須配合,這是我們作為公民的(法定)義務。7.村民身份證上有姓名,生日,家庭住址等信息,應注意(保密),避免個人信息(泄露)后被不法分子利用,損害自己的或家庭的利益。8.中華民族是智慧、勤勞、勇敢的民族,中國社會主義建設的成就舉世矚目。為國家富強、民族復興做出自己的貢獻,是我們作為中國公民的(使命)。9.隨著中國經濟、社會地快速發展,中國到海外留學、務工和執行公務的人也越來越多。中國公民不僅應當在中國境內遵守(法律),到其他國家或地區學習、工作和旅游時也應當遵守當地(法律),尊重當地的(風俗)習慣。10.(護照)是我們在海外證明中國國籍和中國公民身份的證件。11.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,是公民權利的(保障書)。憲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權利,是我們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最重要的權利。憲法規定,公民享有廣泛的(人身)、(政治)、經濟、社會、文化等方面的權利。國家應充當保障公民基本權利,讓人們可以安心地(工作)、(學習)和生活,讓每個公民在困難時獲得幫助。12.權利不是絕對的,而是有(界限)的。憲法規定,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,不得(損害)國家的、社會的、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。因此,我們在行使權利的時候,不能(濫用權力)。13.憲法除了保障公民基本權利,還規定了公民的基本(義務),這體現了國家利益、集體利益和(個人)利益相結合的原則。我們應當履行的基本義務,既有對國家、社會的義務,也有對(家庭)的義務。14.憲法規定,任何公民都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,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(義務),權利和(義務)是一致的。因此我們不僅要增強權利觀念,也要增強(義務)觀念,自覺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。15.公民履行義務既包括做法律規定我們必須做的事,如(納稅),(服兵役),維護祖國安全、榮譽和權利,也包括不做法律禁止做的事情,如(不偷別人的財物),不傷害別人,如果我們不履行義務,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16.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。人權是每個人作為人所應當享有的(權利)。(2004)年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,將(“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”)載入憲法。尊重和保障人權是我國的憲法原則,要求我國各級國家機關(樹立)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觀念,采取各種措施積極保護和促進人權。近年來,我國經濟建設取得重大成就,全面改革取得重大突破,民主(法治)建設邁出重大步伐,思想(文化)建設取得重大進展,人民(生活)不斷改善,(生態)文明建設成效顯著,總體上實現了小康,社會生產能力在很多方面進入世界前列。17.國際人權事業的發展需要世界各國的共同參與。目前,我國已經參加了(20余)項國際人權條約,認真履行已參加的國際人權條約義務,開展國際人權交流和合作,推動國際人權事業健康發展。第三單元 我們的國家機構1.國家的正常運轉需要通過(國家機構)實現,我們的生活也離不開(國家機構)的保障。2.國家機構是(國家機關)的統稱。(憲法)是確定國家機構的最高法律依據。學校,醫院,銀行,郵局等單位(不享有)憲法規定的職權,(不屬于)國家機構。3.國家機構包括(中央)國家機關和(地方)國家機關,前者在全國范圍內行使職權,后者代表國家在所在區域內行使職權。4.不同的國家機關名稱不同,(職權)也不同。它們就像我們身體的器官,在承載著自己獨特功能的同時,彼此之間又有著嚴密的(組織)性和(協調)性。(憲法)是規定國家機關職權的根本法律依據。5.(全國人民代表大會)是我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,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員委員會,簡稱為(“全國人大常委會”)。根據憲法,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(立法)權、(決定)權、(任免)權和(監督)權。6.人民政府是行政機關,與我們的生活密切相關。它代表國家在經濟、社會等領域行使行政管理職權,提供公共服務。人民政府包括政府自身及所屬工作部門,這些部門行使政府的具體職能,我們經常會與它們打交道。7.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(監察委員會),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,是國家的監察機關。我國司法機關,包括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: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是國家的(審判)機關,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(監督)機關。8.任何社會都有爭議存在。(司法)是解決社會爭議的重要手段,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。9.我國人口眾多,不可能每個人都直接行使國家權力。人民通過(選舉)產生人大代表,組成(人民代表大會),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,對人民負責,受人民監督。10.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、國務院總理、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、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、最高人民法院院長、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,由(全國人民代表大會)產生。地方人民政府正職和副職、地方監察委員會主任、地方人民法院院長和地方人民檢察院檢察長、均由(本級人民代表大會)產生。11.在每年召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,國務院總理、最高人民法院院長、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都要向(全國人民代表大會)作工作報告。12.國家的一切權利屬于(人民)。人民通過(人民代表大會)行使國家權力。根據憲法,“一府一委兩院”由同級(人民代表大會)產生,對同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,受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監督。13.(人民)是國家的主人。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必須依靠(人民)的支持,按照(憲法)和法律的規定行使職權,自覺接受人民的監督,努力為人民服務。14.作為國家的主人,為了行使當家做主的權力,人民通過(選舉)代表組成人民代表大會,統一管理國家和地方事務。15.(選舉)是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徑,(選票)代表著一種民主權利。縣、鄉兩級人大代表換屆選舉是全體選民行使選舉權重要體現,每一張選票都應當認真對待和珍視。16.每年的(三月初),來自全國各地的全國人大代表會聚(北京),走進(人民大會堂),代表全國各族人民行使國家權力,共商國是。17.人民代表是人民(選舉)產生的,代表人民的(利益)和(意志)。(人大代表)應當依法行使代表職權,積極履行代表義務,充分發揮代表作用。18.人大代表要按時出席(人民代表)大會,依法認真行使大會期間的各項職權。人大代表要密切聯系人民群眾,(聽取)和(反映)選民的意見和要求。19.關心國家大事不僅僅是人大代表的職責,其他公民也可以積極建言,參政議政。這既是公民應有的(權利),也是公民自覺承擔(社會責任)的體現。20.國家的興旺與每個公民息息相關,公民參政議政是權利,也是(責任):它不僅有利于政府聽取廣大人民的意見,更好地實現民主、科學決策,管理好國家事務;也有利于我們更好地表達自己的(愿望),(維護)自身的合法權益。21.參政議政并不僅僅是成年人的事,作為小學生的我們也可以(積極參與)。生活中有很多和我們關系密切的問題,我們也可以通過(不同的方式)提出來。22.我國國家國機關的職能是什么,行使哪些權力,如何行使權力,(憲法)和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。其中我們熟悉的公安部門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、教育管理部門等行政機關,都在行使(行政)權力。23.國家機關必須在(法定范圍)內,依照(法定程序)行使權力,既不能對應該履行的職責不履行,少履行或慢履行,也不能(超越)職責范圍行使權力。24.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,我國的行政機關下設的各部門(職能分工)不同,他們各司其職,各負其責,共同(服務)于人民,(維護)國家安定和社會秩序。25.一站式服務,就像一個“政務超市”,不同區域代表不同的(行政)機關,承擔著辦理不同業務的(職能),人們到這里辦理業務時,到相應的區域就可以了。26.在我國的經濟、社會等領域,必須加強對權力的(監督),以保證權力的行使符合人民的意愿,體現人民的(利益)。27.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必須按照(法律)要求,保持同公民與社會的聯系,傾聽意見,接受(監督),保證國家機關依法行使權力,自覺履行職責。28.在我國,對權力的監督來自多個方面。把黨內監督同國家機關監督、(民主)監督、司法監督、(群眾)監督、輿論監督貫通起來,增強監督合力,保證權力的依法運行。29.生活中,公民可采取多種方式參與監督,例如采用(書信)、電子郵件、(電話)、走訪等形式向有關部門舉報或反映;通過(網絡)、電視、(廣播)、報刊等媒體進行監督。30.接受監督是(法治)國家的要求,更是社會發展需要。國家機關要主動創造條件接受(監督);公民也要積極參與(監督)國家機關,這是法律賦予我們的責任。31.我國法律規定,行政機關在行使行政管理職權的過程中,要通過政府公報、政府網站、(新聞發布會)、(報刊)等合法的形式,主動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,包括與公民切身利益相關的信息,需要公民廣泛知道和參與的信息,各行政機關的機構設置,職能,辦事程序等信息,以便更好地接受(監督)。監督行政機關是公民依法享有的(權利)。32.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,不論年齡大小,我們都有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提出(批評)和(建議)的權利,對他們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(申訴)、(控告)或檢舉的權利。我們要依法行使監督權,在提出批評、檢舉問題時應該(尊重事實),不能(誣告陷害)。33.國家機關行使職權時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,就是(違法行為)。對于國家機關的違法行為,要及時依法(糾正),防止因國家機關違法行使職權給(國家)和(人民)的權益造成損失。34.人民法院依據(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)公正、及時審理行政案件,切實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,有效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。35.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,侵犯公民合法權益,造成損害的,國家要依法承擔(賠償)責任。這既保障了公民的(合法權益),又促使國家機關(依法)行使職權。第四單元 法律保護我們健康成長1.在我國,未滿(18)周歲的公民為未成年人,(18)周歲以上的公民為成年人。根據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,未成年人超過我國人口數量的(1/5)。2.很多法律規定都涉及具體(年齡)的節點,不同(年齡)階段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意義。有些法律規定(達到)一定的年齡才享有相應的權利,承擔相應的義務或責任。3.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法律保障,已成為我國法治建設的重要議題。我國制定了專門的法律,以更有效地保護未成年人,促進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。4.專門為未成年人制定的法律(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)、(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)、(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)。5.義務教育關乎中國教育事業的發展。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,不僅有助于促進教育公平,而且對全民族素質的提高和民族的復興具有重要意義。6.(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)是我國為了保障適齡兒童、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,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,提高全民族素質而制定的法律,于(1986)年通過,經2006年和2015年兩次修正。強調教育公平、(教育均衡)的理念,關注(弱勢)群體的受教育問題是這部法律的重要特點。7.近年來,我國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事件時有發生,這些事情在拷問道德的同時,也暴露出了未成年人(權利保護)方面存在著一系列問題。這些問題已經引起了社會普遍關注。8.(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)是我國第一部專門保護未成年人各項合法權利的法律。這部法律于(1991)年通過,經過兩次修正,明確了對未成年人的家庭保護、(學校)保護、社會保護和(司法)保護。該法為促進為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,體現了國家對未成年人的關心和愛護。9.保護未成年人是(國家機關)、武裝力量、政黨、(社會團體)、企業事業組織、城鄉基層群體性自治組織、未成年人的(監護人)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。只有(家庭)、(學校)、社會、國家各司其職,才能全方位保護未成年人。10.從世界范圍觀察,青少年犯罪已經呈現出(低齡化)、手段智能化、團伙性和(暴力性)犯罪增多的特點。有效預防未成年人犯罪,關鍵在于集合全社會力量,創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。作為未成年人,要從小養成(遵紀守法)的好習慣,知法、(守法),銘記“勿以惡小而為之,勿以善小而不為”。11.(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)是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,培養未成年人良好品行,有效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而制定的法律。這部法律于(1999)年通過,2012年修正。該法明確了各級教育、行政、司法部門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家庭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教育、防范和矯治等職責。12.少年興則國興,少年強則中國強。為未成年人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,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。在我國,(家庭)、(學校)以及整個社會在未成年人成長過程中都給予了許多特別關懷。國際社會也一直致力于對未成年人的保護。13.家庭是構成社會的基本單位,也是未成年人生活、成長的主要場所。父母作為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,有管教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(權利)和(義務)。作為未成年人,應聽從父母的教導,(孝敬)父母。子女在成年后,還有(瞻養扶助)父母的義務。14.父母應當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、(心理)健康和(行為)習慣,以健康思想和適當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,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。在法治社會,不得實施家庭暴力。15.世界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已將遏制家庭暴力納入法律程序。我國于(2015)年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,(2016)年(3)月正式施行,該法規定,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以(文明)的方式進行家庭教育,依法履行監護和教育職責,不得實施家庭暴力。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、殘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、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、精神等侵害行為,都屬于(家庭暴力)。16.一個社會對未成年人的態度,可以反映它的文明程度。全社會應當樹立尊重、(保護)、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風尚,關心、(愛護)未成年人。17.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工業化、(城鎮)化進程的推進,不少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、創業。在此過程中,一些人選擇將未成年子女留在家鄉交由他人監護照料,導致大量農村(留守)兒童出現。近年來發生的多起農村留守兒童受到侵害的事件,引起全社會對這一特殊的未成年人群體的廣泛關注。18.關愛和保護農村(留守)兒童,不僅關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、(家庭幸福)與社會和諧,也關系到我國農村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協調發展。為農村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創造(良好)的環境,(維護)他們的合法權益,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,也是(家庭)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。19.為了更好的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,處罰侵害未成年人的違法行為,我國制定了專門(保護)未成年人的法律,并在其他一些法律中規定了保護未成年人的(特別)條款。同時,作為公民,未成年人的一般權利也受到法律的同等保護。(知曉)法律,(學好)法律,(用好)法律,才能依法維護權利。20.公民享有(人身)權、(財產)權、選舉權和被選舉權、(受教育)權以及參與經濟、文化、社會生活等各項權利。(憲法)、(民法)、刑法、行政法等各部門法,從各個角度、各個方面,對公民的權利進行全方位的保護。在公民權利受到侵害時,應當運用相應的(法律)維護自身權利。21.法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,還體現在對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方面:通過對實施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及時(教育)、(矯治),將未成年人與可能誘發犯罪的環境(隔離)開來,以保護其健康成長。22.(法律)是保護我們權利的最有效、最有力的手段。當權利受到侵害時,我們應當運用(法律)手段依法維權,而不能采用違反法方式維權。“運用法律維權益,以暴制暴不可取。”同時,權力的行使和保護也有邊界。權利人應當在(法律)的范圍內行使和保護權利,而不能超越法律范圍濫用權利,超越法律的訴求得不到法律的支持。23.法律既(維護)權利人的合法權益,也對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嚴厲(懲處)。一方面,在我們權利受到侵害時,需要運用(法律)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,另一方面,我們也應當(遵守)法律,做守法公民,不違法犯罪。24.在校園生活中,同學們之間相處有很多難以忘懷的愉快時光,但有時也會出現不和睦的音符,如孤立自己不喜歡的同學、(恃強凌弱)、(強行向同學索要財物)等。隨著科技的發展,網上傳播謠言等網絡欺凌行為也越來越多。這些欺凌行為不僅嚴重(侵害)了他人的權利,(危害)到我們的身心健康,也破壞了和諧有序的校園生活。25.我們應該勇敢地對欺凌行為說“不”。對于校園欺凌行為,我們可以向(有關國家機關)請求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。大家共同努力,構建和諧美好的校園生活。26.針對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問題,2016年11月,教育部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(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),向校園欺凌和暴力“亮劍”。27.我們在和他人接觸時,應當注意自己的身體(隱私)部位不能被人隨意觸摸。一旦有人侵犯我們的身體,應當設法盡快(遠離)并告知(父母)和(老師)。我們應加強自我保護能力,提高警惕,預防性侵害。28.法律保護未成年人的成長。當我們的權利受到侵害時,應該及時將情況告訴(家長)或(老師),尋求(法律)專業人員的幫助,向(有關部門)尋求保護,運用法律維護我們的權利。29.未成年人在維護自身權利時,應要學會(保護)自己。當遭遇侵害時,應當(冷靜)應對,盡量避免危險,設法逃離現場,及時(報警)求助,以保證自身安全。30.依法維權要靠證據,一切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可以成為證據,例如(合同)、書信、(指紋)、(錄音)、電子郵件、(證人證言)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