冀教版二年級下冊數學 第2單元有余數的除法 知識點
第二單元總結智慧小錦囊認識余數10支鉛筆平均分給3個人,每人分3支,還剩1支把一些物品平均分后,還有剩余,剩余的就是余數認識有余數的除法215=41讀作:21除以5商4余1用被除數減去商和除數的積,所得的差就是余數余數要比除數小173=52,2小于除數3在有余數的除法中,余數要比除數小,如果試商后余數大于或者等于除數,則說明試商有誤,需要把商調大余數與除數的大小規律在( )7=( )( )中,余數最大為6,最小為1在有余數的除法中,余數最大為比除數小1的數,最小為1有余數除法的豎式計算235=43在有余數的除法豎式中,商要和被除數的相同數位對齊,用被除數減去商和除數的積,所得的差就是余數有余數除法的試商558=67想:如果商7,根據“七八五十六”可知56接近55,但是比55大,所以改商6,根據68+7=55,我們可以得出商6,余7在計算有余數的除法試商時,試得的商與除數的積要最接近被除數,且比被除數小解決問題33人租船,如果每條船坐4人,求至少需要租幾條船,列式計算為334=8(條)1(人),8+1=9(條)在解決租船、租車的問題時,如果有余數,要用商加上1才是所求的租船的條數或租車的輛數易錯集錦易錯點1:除盡和除不盡混淆。誤區點撥:(1)在分物品時,能除盡和除不盡分不清。(2)分物品時,如果能夠正好平均分,就是能除盡;如果平均分后還有剩余,就是除不盡。如把15平均分成3份,每份是5,這就是能除盡;如把16平均分成3份,每份是5,還剩1,這就是除不盡。易錯點2:在有余數的除法中,余數和除數的大小關系。誤區點撥:(1)在計算有余數的除法時,出現余數比除數大的錯誤。(2)在有余數的除法中,余數一定要比除數小,如果余數大于除數,說明余數還可以繼續分,要除到余數比除數小為止。易錯點3:余數和除數的大小規律。誤區點撥:(1)判斷一個算式的余數的最大值和最小值時出錯。(2)在有余數的除法中,余數最大為比除數小1的數,最小為1,如果余數是0,說明能夠除盡。易錯點4:有余數的除法的試商。誤區點撥:(1)有余數的除法試商時,出現得到的商與除數的積比被除數大的錯誤。(2)在有余數的除法的試商時,一般用商乘除數的積要接近被除數且比被除數小。易錯點5:“進一法”的應用。誤區點撥:(1)在解決實際問題時,沒有結合生活實際,如租船問題中,忽略了余數。(2)在解決有余數的除法的實際問題時,如租船問題、求裝物品的箱子的數量等都要用“進一法”,也就是余下的人還需要一條船,余下的物品也需要一個箱子來裝